公司章程公证
来源: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作者:精诚公证处管理员
时间:2020-12-10 11:03:16

一、    事项说明

公司章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司章程的影印本等其他文本与原本相互间的内容相一致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    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1)   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有效登记证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件。

 

  2、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3、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经审查后,需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    注意事项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

 

 

 


版权所有: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Copyright © www.bcnpo.cn
京ICP备16045056